王晓明:把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
栏目:观点荟萃 发布时间:2023-06-27

6月26日,金融时报在第5版理论周刊头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栏刊发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晓明同志署名文章《把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现全文转载如下:

把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

王晓明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按照党中央部署和总行党委安排,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从上到下完整学习重点书目,全面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把握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用其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特别是通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关于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关于金融工作有关部署,深刻认识到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党的金融工作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为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指明了根本方向,为答好中国式现代化金融建设的天津“考卷”提供了正确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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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

集中统一领导的丰富内涵和重要意义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意义,理解其深刻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是落实好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决策部署和人民银行总行党委任务要求,践行党管金融原则的根本前提,也是辖内金融领域和央行基层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保障。

(一)把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最大政治优势,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首要一条就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只有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管金融的体制机制,才能确保金融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发展导向。我们要充分依靠和发挥党管金融的政治优势,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一首要政治原则,坚持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不断强化金融领域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有力引领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二)把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社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重要作用的根本动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事关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金融工作是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是党抓好经济社会工作的重心之一。必须充分认识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发挥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力、影响力,把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战略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金融实践。

(三)把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新时代金融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规律。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治国理政在金融领域发挥作用的具体体现。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必须统一进行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金融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和手段,其管理属于中央事权,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在此前提下,各级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不违法违规干预微观层面金融业的经营管理,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金融生态。

(四)把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金融领域和金融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金融无小事,金融无死角,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责任和管理监督责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中央的金融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穿到履职工作的全过程。金融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任事担当,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以党建促业务、带队伍,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扎扎实实抓好党的建设,为依法高效履行职责提供坚强引领和保障。

央行基层行落实党中央对金融工作

集中统一领导的路径思考

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有效落实总行党委各项部署要求,要求央行基层行既要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方式和体制机制,又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党管金融的实现方式和具体路径。

(一)政治引领。强化央行基层行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突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政治引领。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行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自觉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等党内规章制度,坚决、高效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金融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金融稳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制度设计。强化党的领导在健全现代金融体系、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中的关键作用,推动提升金融治理水平。央行基层行要积极推动强化地方党委对金融机构党组织的领导,加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规范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要坚决落实党中央、人民银行总行党委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部署要求,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机制,筑牢金融安全稳定防线,扎实推进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基层行实践。

(三)审慎规制。强化党对金融监管工作的制度约束,把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融入业务工作。央行基层行要把党管金融原则嵌入各项业务管理,确保党的金融大政方针和党中央关于金融发展的战略部署、顶层设计和制度规范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要会同金融管理部门,推动地方政府部门按照党中央的金融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审慎规制要求,严格落实金融市场准入、业务边界界定、监督检查标准与程序、有问题金融机构处置和市场退出等基础性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刚性。

(四)预期引导。强化党对金融发展和市场预期的影响力、引导力,确保党的金融工作部署不偏不倚传导、不折不扣落实。科学研判经济金融运行的基本态势,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预期,是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的基本前提。央行基层行不仅要立足自身做好预期管理、疏通政策传导,也要积极推动辖内各级党的金融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和宣传部门,强化政策传导和预期引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稳定预期,引导金融业务回归本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协调治理。强化党在金融治理领域的总揽全局、牵头抓总作用,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系统性风险。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中央事权与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要协同配合,各负其责。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责承担监管主体责任,派出机构自觉服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央行基层行要加强监管协调和政策协同,推动健全辖内金融稳定和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以及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风险处置机制,依法合规压实各方的风险处置责任,优化地方金融监管职权配置,引导地方政府处理好促进地方金融发展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关系。

(六)权益保护。强化党的宗旨意识,坚持人民至上,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体现在金融工作上就是倡导“金融为民”。除了要对金融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负责外,更要对社会负责、对金融消费者负责、对老百姓负责,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央行基层行在贯彻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开展金融管理和服务的全部工作中,都应充分体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责任。

(七)深化改革。落实党的金融体制改革部署,提升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部署,有利于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央行基层行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机构改革实施全过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八)正风肃纪。把党建作为做好金融工作的强大思想基础和力量源泉,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党建带队伍促业务是央行基层行落实党的全面领导、深化党建业务融合的有力抓手。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人才,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的干部人才队伍。要正风肃纪反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发挥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

把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

领导贯穿在服务经济发展的全过程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自觉用以统领央行基层行各项工作。坚持政治高站位,务实谋划学习方案。坚持全面系统学、专题重点学、结合实际学,持续强化思想引领,以党员领导干部“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坚持学习严要求,高标准开展专题学习。坚持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专家辅导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普遍原理与天津实际相结合原则,学原文、圈重点、融履职、深研讨,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坚持知行合一,高效转化学习成果。分行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制定调研计划,实地开展专题调研,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贯通起来,努力做到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

(二)坚持人民立场,擦亮中国式现代化金融为民底色。党的二十大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金融工作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现代化金融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坚持金融工作人民性,用心用情用力为企优环境,为民优服务。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动搭建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平台,积极参与“京津冀征信链”建设。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围绕外汇便利化政策开展政策宣讲传导,持续落实减费让利政策,巩固拓展金融让利实体经济成果,引导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深入推进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坚决打击“征信修复”乱象、非法集资、洗钱犯罪等违法行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金融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

(三)坚持服务实体,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把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部署作为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提升对全市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质效。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深化三地人民银行协调机制,实施“京津冀产业链金融支持计划”。聚焦制造业立市,出台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接续启动金融服务重点产业链发展1.0、2.0和3.0版本。聚焦民营小微市场主体,指导商业银行创设“智慧小二”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相关做法被中央媒体报道。聚焦科技创新发展,综合运用科技创新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及再贴现、科创票据、高成长债券等政策工具和创新融资产品,引导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多渠道、多样化的专项资金支持。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积极运用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等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全市绿色贷款增速保持在20%以上。

(四)坚持防范风险,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统筹发展与安全。面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艰巨任务,央行基层行必须不断淬炼敢于斗争的政治品格、善于斗争的政治能力,科学合理把握经济增长、经济结构调整、金融风险防范的动态平衡,稳妥推进风险出清,消化存量、遏制增量,进一步加强风险处置机制和处置能力建设。防范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推动高风险金融机构压降,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多渠道补充资本和流动性。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全力做好保交楼金融支持。完善国企公开市场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配合做好隐性债务风险缓释。强化全口径、全流程风险管理,加强化险政策储备,提升风险防控穿透性和有效性。做好对既往风险处置案例的总结评估和经验教训的吸取借鉴,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风险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坚持改革创新,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天津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将始终坚持胸怀“国之大者”“市之要务”,把握好新的战略机遇、战略要求,更好服务和助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积极探寻天津金融改革创新升级的突破点、切入口,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机关与滨海新区中支点面结合、上下联动,深入推进天津自贸区“金改30条”增量扩面,持续深化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等多项全国首创的改革试点项目,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累计结算超7100亿元。以“放管服”理念不断优化外汇管理服务,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等创新业务落地实施,跨境投融资更加便利高效。扎实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优化金融管理服务,在管得住的前提下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激发更大市场活力。

(六)坚持全面从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和“四强”支部建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着力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八小时内外”管理和异常行为管控,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营造清廉金融文化氛围。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主题教育,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组织开展“敢闯善为·督护并促”专项活动,牢牢把握“奋发敢闯”“统筹善为”“强化监督”“激励爱护”4个关键词,进一步营造勇于担当、追求卓越的文化氛围。协同高效落实“两个责任”,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高质量监督保障权力规范运行,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央行基层行治理作出新贡献。

(作者为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